关于做好2019年度新增本科专业 申报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:
为了进一步优化和调整学校的专业结构,加强专业内涵建设,体现办学特色与优势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》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(2012年)》等文件要求,现将我校2019年新增本科专业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要求
1.各学院认真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培养工作系列重要论述、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。拟申报专业应主动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,结合学校“十三五”发展规划,应符合学校发展的整体要求,充分考虑学院的未来发展与定位,结合当前就业前景和生源情况,认真调研论证,避免盲目增设。
2.拟申报专业应依托相关学科,且具备一定的专业优势,同时要以专业结构整体优化为目标,通过专业的增设、建设和调整,进一步优化我校专业结构。
3.专业设置应避免盲目扩张。按照教育部关于促进高校内涵发展、质量提升的一系列文件精神,每新增1个专业,原则上撤销1个原设专业。各学院应主动适应学校发展和社会需求,及时开展现有专业的调整工作。需要调整的专业,相关学院应提前做好论证,先申请停止招生,再适时撤销。
二、基本条件
拟申报专业要基本符合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》,且具备以下条件:
1.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;
2.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;
3.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;
4.有科学、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;
5.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;
6.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、教学用房、图书资料、仪器设备、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,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。
三、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
1.3月10日前,拟申报医学类专业的学院向教务处提交申报材料,经学校审核后报送省卫健委出具增设专业意见。
2.5月31日前,拟申报专业的学院向教务处提交申报材料,经教务处整理汇总后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审议评议,评议结果在校园网首页公示一周。
3. 7月30日前,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,教务处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公共信息服务与管理平台完成填报,同时将申报材料呈报省教育厅。
四、申报材料
1.专业论证报告(含参加论证的专家名单,不应少于7人);
2.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;
3.可行性论证报告、专业建设规划、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材料。
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时,专业负责人要进行5-10分钟的PPT汇报。PPT提纲:说明新增设专业的主要理由和行业现状、人才需求预测分析,已有的办学基础、办学特色及发展规划等。
请各相关学院严格按照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,将上述申报材料报送至和平校区明德楼教学建设科203办公室,电子版发送至jxjsk327@126.com。
有关附件从教务处网页(http://jwc.gszy.edu.cn)“教学建设”-“各类通知”栏目或OA中下载。
未尽事宜,请咨询教务处教学建设科,联系人:杨昆、裴霄,联系电话:0931-5161045。
教务处
2018年12月24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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