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19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 审核工作的通知
各相关学院:
根据甘肃省学位委员会《关于印发<甘肃省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办法>的通知》(甘学位〔2008〕16号)文件要求,现将我校2019年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审核范围
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,须经省学位委员会批准并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,才能开展学士学位授予工作。本次涉及专业为:应用化学(专业代码070302)、药学(专业代码100701)。
二、材料要求
1.《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自评报告》的撰写,要按照《甘肃省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办法》(附件1)和《甘肃中医药大学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(试行)》(附件2)相关条件和指标,围绕以下内容展开:
(1)学院概况;
(2)专业设置与建设;
(3)教师队伍;
(4)教学管理;
(5)教学条件及利用;
(6)实践教学环节;
(7)毕业论文(设计);
(8)2019届毕业生状况分析;
(9)自评结论。
2. 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材料,包括但不限于附件4目录中的内容,各专业可自行续增其他能证明人才培养质量的材料。审核材料须胶装成册。
3.各专业统一按照附件4要求填报、装订审核材料,材料中各种统计表格式参照目录后附表。
三、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
1. 2019年3月20日前,各相关学院根据《甘肃省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办法》(附件1)和《甘肃中医药大学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(试行)》(附件2),完成简况表、自评报告和审核材料的准备工作。
2. 2019年3月27日前,各相关学院组织完成自评、审查工作,并将修改后的审核材料经学院负责人签字、学院盖章后报送教务处。报送材料为:
(1)《甘肃中医药大学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(试行)》自评评分表(1份)
(2)《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》(附件3,一式7份)
(3)《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材料》(附件4,一式3份)
3.2019年4月7日前,学校组织专家完成校内评审。
4.2019年4月15日前,各相关学院对照校内评审意见,填报简况表(一式3份)报送教务处,另继续修改完善审核材料。
5.2019年4月20日前,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同意后,报请省学位办开展2017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工作。
6.2019年4月底至5月初,根据省学位办批复,组织开展现场审核工作。
四、有关要求
规范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,是落实国家文件精神、提高学士学位授予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的有效措施,各相关学院一定要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专人负责,对新增专业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总结,认真做好该项工作。
请各相关学院于2019年1月9日前,将本次工作联系人及负责人名单、联系电话发送到教务处邮箱jwc@gszy.edu.cn。
四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教务处教学建设科:杨昆,裴霄
联系电话:0931-5161045
附件:1. 甘肃省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办法
2. 甘肃中医药大学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
指标体系(试行)
3. 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
4. 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材料目录
相关附件请从教务处网页(http://jwc.gszy.edu.cn)“教学建设—各类通知”栏目或OA中下载。
教务处
2018年12月2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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