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示公告

关于做好2014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4-04-18点击量:2060次【字体:[大][小]

 

校教发〔2014〕15号 

各院、部:

根据《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甘教高函〔2014〕16 )文件精神,现将2014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条件

1.学院推荐的省级特色专业应符合本校办学定位和特色发展方向,纳入学校规划并已启动建设的特色专业或重点建设的专业。优先遴选甘肃省支柱产业、高新技术产业、优势产业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学科专业。

2.教学改革整体领先,能在本学科专业领域起到示范作用。专业建设方案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、明确的建设目标、清晰的改革思路和可量化的考核指标。

3.人才培养方案具有创新性、科学性、可操作性。人才培养目标符合社会发展需要,注重知识、能力、素质协调发展,注重创新精神、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。

4.专业教学基本条件良好,经费投入满足持续发展需要,校内外实验、实习、实训条件满足实践教学要求,与相关行业、企业联系密切,具有很强的相关学科专业支撑和良好的专业发展前景。

5.专业带头人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学术知名度,专业师资队伍的年龄结构、职称结构、学缘结构合理,有良好的科研背景或专业技术背景。

6.申报专业一般应有3届以上毕业生,培养的学生质量较高,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,近三年招生、就业情况良好,毕业生受社会和市场欢迎,用人单位的综合评价好。

二、评选程序

1.申报材料。《甘肃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申报书》(见附件)一式二份、相关背景材料(专业建设规划、专业建设方案、人才培养方案等)一式一份。

申报书、相关材料等要做到内容精炼、真实可靠,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,即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。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还,请自行做好备份工作。

2.评选程序。申报学院向学校提交申报材料后,由学校组织评审,择优上报省教育厅。省教育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,将聘请有关高校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,对各高校申报的专业进行评选。

三、申报限额和时间

根据省教育厅要求,学校将推荐1—2个专业参加省级特色专业评选,请各学院于2014年4月25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,材料电子版发送至jwc@gszy.edu.cn,逾期不再受理。

联系人:杨昆   联系电话:13919009372

有关附件从教务处网页(http://jwc.gszy.edu.cn)“规章制度”栏目下载。

附件:甘肃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申报书

教务处

2014年4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