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示公告

关于对特色专业建设点进行自评检查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4-06-10点击量:1921次【字体:[大][小]

 

校教发〔2014〕36号 

各相关二级学院:

为及时总结我校特色专业建设成果,进一步提升专业内涵,优化专业结构,推进教学改革,全面提升专业建设整体水平。经研究决定对我校特色专业建设点进行自评检查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检查范围

2008年以来批准的国家级、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(见附件1)。

二、检查程序

1.院部自查。各相关二级学院对照各专业建设点申报书所列建设目标,重点检查建设方案的实施情况、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成效、师资队伍的建设、建设经费的投入、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革、教学设施的建设、专业建设的运行管理以及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基本情况,撰写自查总结报告。

2.学校检查。在院部自查的基础上,学校将根据自查总结报告和特色专业展示网站建设情况,组织专家对进行检查验收。

三、检查内容

1.特色专业建设自查总结报告。报告内容应包括:(1)专业建设情况简介。主要是专业的基本情况,本专业建设目标、成效及特色概述。(2)立项以来专业建设实施情况。主要是专业的进展情况,尤其是专业建设方案与工作目标的执行和完成情况;课程建设和改革情况;实验实践教学改革情况;教学研究与改革情况;师资队伍建设情况;学校支持特色专业建设的政策、措施;专业建设经费投入情况;特色专业建设成效在校内外产生的影响;取得的进展与成效。(3)目前专业建设存在的问题分析,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的设想和工作措施,或者未来的建设规划等。

2.特色专业建设展示网站。为了保证建设质量,我校要求特色专业建设点建设展示网站,对外公布项目建设内容、实施方案和进展程度等相关信息,加强有关建设成果的宣传推广,充分发挥项目的示范作用。网站内容除包括申报材料外,还应包括师资队伍、教学条件、社会评价、人才培养方案、管理制度、有关获奖证明材料等多方面的专业建设情况,可采用文字、图片、视频等表现形式。

四、其他

1.各相关二级学院请务必于2014年6月23日前开通特色专业建设展示网站,并将自查总结报告和建设情况汇总表(见附件2)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,电子版发送到jwc@gszy.edu.cn

联系人:杨昆;联系电话:8765327

2.请各相关二级学院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明确专人负责,确保按时圆满完成自查总结工作。

 

附件:1. 甘肃中医学院特色专业汇总表

2. 甘肃中医学院特色专业建设点建设情况汇总表

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教务处

2014年6月10日